免费发布信息
 
当前位置: 首页 » 商务服务 » 律师事务所 » 重庆律师:强制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
点击图片查看原图

重庆律师:强制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

  • 发布日期:2017-12-14 15:30
  • 有效期至:长期有效
  • 商务服务区域:重庆
  • 浏览次数103
 
详细说明

重庆瀚沣律师17318410031 或 023-86827607

不管是任何案件,在被告人不同意执行时,法院强制执行是法院根据法律判决结果对被告人采取的强制行为。那么,强制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,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是多久呢?重庆律师瀚沣律师为你解析

 

强制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
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。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、中断,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、中断的规定。

前款规定的期间,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;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,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;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,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。

如果强制执行期限过了,当事人就无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
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多久

1,根据新的《民事诉讼法》,执行6个月未果的,你可以要求上级法院执行,你的情况,可以申请上级法院执行

2,关于媒体介入,你得案情明朗,对方有能力拒绝履行,而法院又屈服于权势,这样的情况,媒体都喜欢给曝光的,你可以试着联系一下北京的媒体,收看北京和中央的法制栏目,给他们的热线打电话,但你要是平淡无奇的反应案件无法执行,相信媒体也没兴趣,你得事先把案情想好,说点曲折离奇一些,把握更大。

3,在法律操作上,还有一个办法,就是找外地的法院给你执行这个案件,具体操作手段可以是债权转移,也可以是执行到期债权等方式,一般外地法院不会受当地权势干扰的。

申请执行案件的费用是多少

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八条 申请执行等费用按下列标准交纳:

(一)申请执行案件,执行金额或者价额在一万元以下的,每件交纳五十元,超过一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;超过五十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一交纳。

(二)申请诉讼保全措施,保全财产的金额或者价额不满一千元的,每件交纳三十元;超过一千元至十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交纳;超过十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

(三)海事海商案件,申请扣押船舶的,每件交纳一千元至五千元,申请债权登记的,每件交纳五百元;申请留置货物、燃料的,每件交纳五百元;申请船东责任限制的,按申请限制数额的百分之零点一交纳,但最低不少于五百元。

当然还有一些其他诉讼费用,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实际支出的应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。主要包括:

(1)勘验费、鉴定费、公告费、翻译费;

(2)证人、鉴定人、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、住宿费、生活费和误工补助费;

(3)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

以上就是对“强制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”的具体解答,强制执行期限的计算有中止,中断,因此,我们在申请强制执行时一定要注意有没有中止中断的情形出现。

更多法律咨询法律知识http://www.cqhflaw.com/2017/zqzw1_1204/218.html

顶泰法律咨询热线(成都):028-86751132;18080821639

顶言法律咨询热线(北京):010-65360262;18601326218

冠杰法律咨询热线(深圳):0755-83210049;18924582749

顶匠法律咨询热线(广州):020-38856589;18102825651

瀚沣法律咨询热线(重庆):023-86827607;17318410031

灵均法律咨询热线(武汉):027-88231986;18162758581

 
[ 商务服务搜索 ]  [ 加入收藏 ]  [ 告诉好友 ]  [ 打印本文 ]  [ 违规举报 ]  [ 关闭窗口 ]

0条 [查看全部]  相关评论

 
联系方式
  • 重庆瀚沣律师事务所
  • 已缴纳 0.00 元保证金
  • 资料认证  会员未认证
  • 联系人段律师(先生)  [关注]
  • 会员 [离线] [留言]   
  • 电话
  • 手机
  • 地区重庆
  • 地址重庆渝北区嘉州协信中心